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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3日        点击:[]

随着药护学院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统一战线成员参政议政意识逐渐增强。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统战工作,调动和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热心参与,发挥作用,做出贡献,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而紧迫。对此,学院党委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阶段学院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统战工作,要从人才强校的战略高度和和谐校园建设的现实要求来提高认识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统战成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作用,对于促进学院发展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院改革与发展,保持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做好统战工作,是学院教育教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党外知识分子是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合作,把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团结起来,为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服务,是学院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做好统战工作,有助于学院扩大交流与合作,提升社会影响力。学院统战工作是密切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交流交往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统战成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对外交往,增进国际交流。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统一战线的各项工作

(四)要在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始终把提高统战成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贯彻于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引导他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密联系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知识分子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着力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及为学院发展献策出力的主动性。

(五)要在培养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物上取得新进展。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布局,做到工作有目标、安排有计划、培养有措施。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建立起一支有梯次结构、科学合理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不拘一格选拔、大胆安排使用党外代表人士。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锻炼。

(六)要在服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上取得新业绩。学院统一战线服务发展工作要找准切入点,使服务的选题与学院党政及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对接,要做得更具特色,更有成效。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组织统战成员特别是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加快学科整合、专业结构调整和课程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学院发展中的重点课题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扩大学院影响、拓宽交流渠道、争取社会支持等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学院党外人士建言献策、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

(七)要在维护稳定抵制渗透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民族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坚持“面对不回避”的原则,不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党员干部和教师培训内容,增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效果,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八)要在统战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上取得新成果。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要逐步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学院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学院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中层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使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了解统战、支持统战,让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积极宣传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部门要着眼于时代发展,把握高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集中力量深入研究统战工作的若干重大课题和侨联、归国留学人员等新领域统战工作,在更广泛地团结、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方面探索新思路新方法。

三、着眼长远,加强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九)坚持和完善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制度。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邀请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学院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泛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逐步形成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

(十)健全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要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向党外干部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学院举行的中层干部会议或其它重要会议和活动,应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十一)完善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二)建立和完善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十三)健全和完善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党外人士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邀请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在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中,注意听取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的长效机制

(十四)建立健全统战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涉及范围广,敏感领域多。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学院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去思考,纳入学院的整体工作中去谋划,把中央、省委提出的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党委每年要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院统战工作。建立健全由党委分管领导主持,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统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加强相关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战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战政策,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帮助统战成员排忧解难。

(十五)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努力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党政群团共同参与、相互协调”的大统战格局。统战工作部门应经常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单位沟通,及时了解、分析和向党委以及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统战工作人员要与统战成员热诚相处,帮助他们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人物库”,实现统战工作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

(十六)保证统战工作的必要条件。统战工作经费按照党外代表人士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确定,列入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有所增加。对统战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社会活动、理论培训及有关会议,在用车或车费报销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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